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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

发展党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 党员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亚博app国际下载

2024-01-24基层工作1405

一、党员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全乡农村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在党员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整体素质偏低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发展党员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源头不足,全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总量偏小,生产工作一线、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呈下降趋势,或持续在低位徘徊。发展党员结构有待

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党的事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切实有效的措施、载体和机制不多。(三)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比较薄弱。表现为:一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困难较大。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无业人员和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

已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是当前党组织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在组织领导、规范流程、强化培训和加强考察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每一个程序都能够做

1、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2、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有些内容学习不扎实,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钻研精神。3、平时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考虑不够全面,把握细节方面有待提高。法律

一、发展党员的两个难题:1、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源头不足,全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总量偏小,生产工作一线、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呈下降趋势,或持续在低位徘徊。2、吸引力下降,机制不够顺 3、个别

发展党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1、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2、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

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

2、多学多练多思,不断增强教学能力。学习各项新的业务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多听优秀教师的课程,反思自己的讲课方式;广泛阅读教学资料,学习新颖多样的教学方法。多措并举,大力提高自己教学能力。3、提高科研能力,增强创新意

已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何整改

如果您认为村里发展党员存在乱象或不公正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投诉:1. 向当地党委组织部投诉:当地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党员发展和管理的机构,您可以向他们反映您的情况和问题,他们会进行调查和处理。2. 向纪检部门

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为非党员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伪造的加入中国共产党等材料,一律不予承认,发展党员工作应严格遵守程序规定。

5. 严肃问责追责。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

入党程序不规范应该由党组织负责。如果发现入党程序不规范,应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并配合党组织进行整改。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领导或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总之,入党程序不规范应该由党组织负责,并应该及时采取

处理方式:1、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2、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

【答案】: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应该怎样处理

政治合格:存在不关心党和国家大事、缺乏对党的忠诚、不履行党员义务等问题。可能的原因包括对党的理论知识和政策不够了解、对党员身份认识不够清醒、缺乏参与党组织活动的机会等。思想道德合格:存在个人行为不端、道德水平低

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对农村党员队伍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认识不清,对如何改善农民党员队伍结构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措施

2. 群众入党热情不够高,农村党员后备力量不足。部分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不高,个别村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很少,党员后备来源趋于断层,尤其是青年党员的来源更是缺乏。二、原因分析 1. 部分农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部分

法律分析:一、发展源头控管不严。有些党组织出现发展党员听之任之,“餐桌上的入党”现象,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都能进入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些党组织还

党员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发展党员的程序不规范,必须取消党员资格。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需要严格按照程序重新入党。2、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把严格履行

党员整改承诺书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可分为态度、担当、觉悟三方面,具体如下:一、态度方面:存在问题:在坚定理想信念上,缺少持之以恒的劲头,主动性不足。常常是组织要求干什么就干什么,自觉提升做的还不够,日常学习多是

法律分析:1、切实解放思想,在工作、学习中开拓创新。把创新作为工作的重点,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在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打破常规做法和惯性思维,以敢闯敢试、敢想敢干、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胆略,不等不靠,主动出击,

2、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

同时,也要加强对已经发展为正式党员的人员的后续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罚。效果评估 经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已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和纠正,各项党务工作得以顺畅开展。同时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

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如何整改?

法律分析: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取消党员资格,这没说的。已缴纳的党费不退还。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要重新严格按照程序入党。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省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将发展党员工作分为申请入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五个环节。现将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入党 1.申请。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须本人手写,不能打印。 2.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一般情况下,对经过六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团员或非党员团干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由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登记。 2.培养。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安排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3.考察。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登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提交一份手写的思想汇报。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做好流动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和接续培养教育工作。 三、列为发展对象 1.确定。对经过至少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准备在一年内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基层党委备案登记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培养考察。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3.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和父母、配偶、子女等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政审综合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支部出具和盖章同时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不够重视,造成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对农村党员队伍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认识不清,对如何改善农民党员队伍结构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措施和办法。有些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坐等上门”思想严重,实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工作方法,发展党员工作存在放任自流的现象。 2、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党支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特别是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导致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党支部要求党员尽义务多,讲权利少,很多棘手的事情要求党员带头,而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遇到困难时不能及时得到组织帮助和关怀,挫伤了一些党员的积极性。这无形中降低了组织的威信,影响了党的凝聚力。有些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甚至不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很少过组织生活,这样就造成了党内各项工作不正常,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削弱了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吸引力。 3、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缺乏应有的号召力。因部分村党支部疏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教育管理,致使其思想行为与普通群众无异,有的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如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服务意识淡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力不强;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降低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使许多青年对入党缺乏“光荣感”和吸引力。 4、大量农村青年外出,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外出务工、发家致富仍是欠发达地区青年的首要选择,农村青壮年,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等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由于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好“苗子”难找,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缺乏“源头活水”,造成发展对象严重不足。 5、部分农民群众对入党认识模糊,缺乏积极性。近几年,受市场经济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入党热情较以前有所下降。 6、缺乏配套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党对发展党员工作,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规范章程,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仍然不够健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如考核、激励机制缺乏,党务知识欠缺,业务操作不规范等。有些乡村领导班子变动,往往疏于交接,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心中无数,无计划措施,培养与发展脱节。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大气候和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对农村青年积极入党产生了消极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带来了相当大的利益调整,“一切向钱看”,“金钱决定一切”等错误思潮深刻地影响了农村广大青年,导致相当数量的农村青年把金钱放在第一位,市场观念、商品观念、利益观念日益增强,重利益、轻理想、实用主义、利已主义至上。同时也影响到广大党员群众思想变化,不少党员群众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由注重政治地位转向注重经济地位,由注重集体命运转向注重自身价值,讲究实惠的多了,甘愿奉献的少了。一些党员的理想观念发生动摇,自身素质不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混同普通老百姓,造成群众对党失去信心。同时,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也对青年入党的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2、农村回乡知青少,在现有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与现阶段发展党员的要求不相适应。近几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中高等院校招生比例逐步扩大,农村大多数学生为逃脱农们(就是自费也要)继续行深造,深造后的青年学生又不愿意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回乡知识青年越来越少,一些农村乡镇知识青年党员的发展成断档趋势。据统计,大同镇1999年至2007年中农村高中毕业生达1460名,实际回乡务农的只有30%左右,近三年发展的高中以上学历农民党员102名,只是发展农民党员总数25.3%,而在现有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又与出阶段发展党员的要求不相适应,导致了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后继乏人。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尚未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形式有待改进,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通常是着重于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等的教育,大多是按着党章及材料进行讲解,照本宣科地进行灌输,使得培训不够生动形象,使学习者缺乏兴趣,这种形式使得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效果不明显。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法律分析:一、发展源头控管不严。有些党组织出现发展党员听之任之,“餐桌上的入党”现象,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都能进入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些党组织还存在只要不犯错误就能发展的麻痹思想,只注重发展党员队伍的“量”,而忽视了最紧要的“质”,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人都能发展入党,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质量。 二、发展程序把关不严。有些党组织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步骤执行,在讨论发展对象入党时,出现:应召开的会议不召开、与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召开会议走形式,讨论表决不规范、操作不严密等现象,甚至出现审查材料不完善、环节错漏、“一包烟”轻松过审等问题。 三、教育培养忽视松懈。有的党组织对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不积极,出现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只要参训就能发展的现象,致使个别党员对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熟悉、不掌握,入党动机不明确,信念不坚定,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1、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不够重视,造成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对农村党员队伍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认识不清,对如何改善农民党员队伍结构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措施和办法。有些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坐等上门”思想严重,实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工作方法,发展党员工作存在放任自流的现象。 2、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党支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方面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特别是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导致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党支部要求党员尽义务多,讲权利少,很多棘手的事情要求党员带头,而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遇到困难时不能及时得到组织帮助和关怀,挫伤了一些党员的积极性。这无形中降低了组织的威信,影响了党的凝聚力。有些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甚至不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很少过组织生活,这样就造成了党内各项工作不正常,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削弱了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吸引力。 3、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缺乏应有的号召力。因部分村党支部疏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教育管理,致使其思想行为与普通群众无异,有的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如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服务意识淡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力不强;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降低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使许多青年对入党缺乏“光荣感”和吸引力。 4、大量农村青年外出,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外出务工、发家致富仍是欠发达地区青年的首要选择,农村青壮年,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等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由于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好“苗子”难找,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缺乏“源头活水”,造成发展对象严重不足。 5、部分农民群众对入党认识模糊,缺乏积极性。近几年,受市场经济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入党热情较以前有所下降。 6、缺乏配套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党对发展党员工作,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规范章程,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仍然不够健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如考核、激励机制缺乏,党务知识欠缺,业务操作不规范等。有些乡村领导班子变动,往往疏于交接,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心中无数,无计划措施,培养与发展脱节。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大气候和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对农村青年积极入党产生了消极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带来了相当大的利益调整,“一切向钱看”,“金钱决定一切”等错误思潮深刻地影响了农村广大青年,导致相当数量的农村青年把金钱放在第一位,市场观念、商品观念、利益观念日益增强,重利益、轻理想、实用主义、利已主义至上。同时也影响到广大党员群众思想变化,不少党员群众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由注重政治地位转向注重经济地位,由注重集体命运转向注重自身价值,讲究实惠的多了,甘愿奉献的少了。一些党员的理想观念发生动摇,自身素质不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混同普通老百姓,造成群众对党失去信心。同时,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也对青年入党的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2、农村回乡知青少,在现有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与现阶段发展党员的要求不相适应。近几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中高等院校招生比例逐步扩大,农村大多数学生为逃脱农们(就是自费也要)继续行深造,深造后的青年学生又不愿意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回乡知识青年越来越少,一些农村乡镇知识青年党员的发展成断档趋势。据统计,大同镇1999年至2007年中农村高中毕业生达1460名,实际回乡务农的只有30%左右,近三年发展的高中以上学历农民党员102名,只是发展农民党员总数25.3%,而在现有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又与出阶段发展党员的要求不相适应,导致了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后继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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